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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給「所有權狀」是臺灣土地登記制度特色,所有權狀和他項權利證明書也是民眾產權的重要憑證。臺南市長黃偉哲表示,不動產電子產權憑證服務今年上線後,起民眾除攜帶紙本權狀或申請土地登記謄本驗明不動產正身外,也可以隨時用手機、平板、筆記型電腦等裝置藉由出示電子產權憑證,彰顯不動產權利,數位查驗安全又方便。

地政局長陳淑美表示,今年起民眾向全國各地政事務所辦理不動產登記,除取得地政事務所核發的土地、建物所有權狀、他項權利證明書,也可使用自然人憑證、工商憑證或行動自然人憑證APP等驗證登入「電子產權憑證系統」,預覽、產製或下載電子產權憑證,效期為三天,逾期可重新產製,提供有查驗需求者直接掃描QR code或以系統查驗專區輸入驗證碼,隨時查詢產權情形。

陳淑美指出:電子產權憑證記載內容與紙本權狀相同,但不包含地政事務所關防章及主任章,民眾可藉由線上查驗功能輔助確認產權,或應用於租賃、貸款時對外佐證自己為不動產案件權利人等,免帶權狀出門,有效降低紙本權狀遺失或遭冒用風險,亦不受地政事務所服務時間限制,未來正式上線後,至稅捐機關申請自用住宅優惠稅率,可免附登記謄本,亦可利用電子憑證線上辦理土地登記,省時安全又便利。